上週《華爾街日報》有一篇文章提到最近開始有線上商店採用一種特殊的定價、銷售模式,叫做「One-for-One」,中文很難翻對味,就暫時以英文好了。這個「One-for-One」模式是說,消費者每買一件商品,商家就會「認捐」一樣商品,給需要幫助的孤兒院或公益機構!
如果你是賣麵包的,那麼消費者每買一條麵包,你就答應要「送」一條麵包給公益組織。
如果你是賣車的,那麼消費者每買一輛車,你就答應要「送」一輛新車給公益組織。
早年曾經說過「買一送一」,現在的「One-for-One」顯然比之前的買一送一更厲害。這模式早在一年前我們就曾在「fb-MBA課程」提過,當時是看到Toms Shoes使用facebook的粉絲專頁的頁籤叫「應用程式」,可自由安裝好幾個應用程式,讓它們全部呈現在同一頁(註,現在「應用程式」頁籤已經不能再使用了)。當年這間Toms Shoes就曾以這個頁籤,辦了這麼一場「One-for-One」的活動,基本上,只要你買一雙Toms鞋,他們就會認捐給全球的兒福相關機構,現在,經過近一年的宣傳以後,數字已經出來了──四年創立以來,Toms Shoes共捐出了高達100萬雙鞋,也就是說,他們靠這一招「One-for-One」,四年來,還真的賣掉了至少100萬雙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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