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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外包網-接案知識庫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與他人簽訂合約,必須小心謹慎,防範未然。儘管有些交易糾紛確實不易事先預防,但從法律角度來檢視,仍有蛛絲馬跡可循。根據我過去處理的交易糾紛,以及我所瞭解的法律規定,防範交易糾紛可以從「人、事、時、地、物」等方面加以考量:

「時」的問題

時間是交易的重要元素,有利於你控管交易目的,而且可以讓雙方的責任更明確。交易的時間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交易發生的時間;一種是交易內容所約定的履約時間。另外,時間也是計算違約一方應該賠償損害金額的基礎。

交易發生的時間

交易如果是以簽訂書面合約為主,除了要載明合約所定的履約時間外,對於合約簽訂的時間也要記載清楚。訴訟中,合約簽訂時間常是法院審理雙方交易內容的重要參考因素,因為合約簽訂目的常與簽訂時間有關,交易雙方在簽約當時一定有交易意願,雙方才會簽訂合約。所以,合約簽訂時間要載明正確。

法律允許口頭合約,如果你的交易沒有簽訂書面合約,一旦發生糾紛時,假設你可以說明雙方具體交易時間,描述當時的交易情景,或許可以補足沒有訂立書面合約的遺憾。所以,即使沒有書面合約可供說明雙方交易的內容,倘若你細心記載雙方交易流程及時間經過,便可以強化你在糾紛訴訟中的可信度。

合約的履約時間

合約所定履約時間,是有效控管合約履行的重要依據。交易發生糾紛,常是一方沒有按時間履行合約義務,或是交易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履約時間。因此,雙方何時履約,一定要先言明清楚,尤其在交易無法一次完成而須分期履約時,必須明確規定各期履約的時點。

交易履約時間不一定以天數或日期為基礎,履約時間有時以「一件事是否發生」或「對方完成一定事情」為前提,對於這種類型的時間約定,一定要清楚描述事情的內容,例如:「等到你的小孩長大時,我要付給你一萬元」,但小孩長大的意思是什??是指十八歲?還是二十歲?是以實歲計算?還是以虛歲計算?最好都要能夠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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