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1.個人獨資經營之事業,如創業後營運良好,是否亦能申請續貸?
本會輔導青年創業要點第十七點規定,旨在提供經營有成之創業青年較多的協助,並未排除獨資經營型態之創業青年,所以只要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皆可於獲得貸款滿六個月後,繼續提出續貸申請。
Q22.以抵押貸款方式申請續貸時,銀行是否會要求提高抵押品?
抵押貸款係以提供抵押品作為確保履行清償債務責任的一種貸款方式,續貸係本會提供經營有成、信用良好的創業青年更多的資金輔導,以促進其事業穩健發展為目的,因此續貸時,如青年所提供之抵押品價值足以保證前、後全部之債務時,可免另行徵提新的抵押品,反之則須再補提抵押品。
Q23.青創貸款若移作他用,應負何種責任?
申請人取得創業貸款資金後,應按照創業計畫實施,經發現所貸資金移作他用,承辦銀行應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三向借款人追溯補繳利息,並即收回全部貸款本息,情節重大者,並依法究辦。
Q24.獲得創業貸款資金後,如未按期還款者,將有何不利影響?如有特殊無法如期還款之理由,應如何補救?
貸款青年逾期未還款者,貸款銀行得取消其貸款優惠利率,並按其原貸款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一催繳之,並得將其逾期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開放金融機構查詢。如有無法如期還款之特殊理由,應本誠信原則,提前與借款銀行另行協商個案清償方式,爭取銀行之諒解,以免損傷信譽。
Q25.個人在研發產品階段需求資金可否申請青創貸款?創業時應如何辦理事業登記?
本會輔導青年創業應有創立事業並以企業化方式經營為原則,由於產品在研發階段尚無事業主體本會無從輔導,故請暫緩申請;青年如欲創業時可向經濟部商業司或事業所在地之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取得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證明文件者,詳情請逕洽各該主管機關。
......Q26.-Q28.請見《104創業網》